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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通知》指出,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響應國家號召于2019年7月13日,公司開展《掃黑除惡》專項學習。
《通知》強調,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充分認識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重大意義,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部署上來,科學謀劃、精心組織、周密實施,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這場攻堅仗。
基本原則
1、要聚焦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把打擊鋒芒始終對準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
2、要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除惡務盡,始終保持對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政法各機關要進一步明確政策法律界限,統一執法思想,加強協調配合,既堅持嚴厲打擊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又堅持嚴格依法辦案,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的統一,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3、要嚴格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及其“保護傘”要依法從嚴懲處,對犯罪情節較輕的其他參加人員要依法從輕、減輕處罰。
4、要依法及時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綜合運用追繳、沒收、判處財產刑以及行政罰款等多種手段,鏟除黑惡勢力經濟基礎。
5、要主動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切實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嚴禁刑訊逼供,防止冤假錯案,確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
《通知》指出,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斗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紀檢監察機關要將治理黨員干部涉黑涉惡問題作為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一個重點,納入執紀監督和巡視巡察工作內容。紀檢監察機關和政法各機關建立問題線索快速移送反饋機制,對每起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案件及時深挖其背后的腐敗問題,防止就案辦案、就事論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將黨員干部涉黑涉惡問題作為執紀審查重點,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發現的“保護傘”問題線索優先處置,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不管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加大督辦力度,把打擊“保護傘”與偵辦涉黑涉惡案件結合起來,做到同步偵辦,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惡和腐敗長期、深度交織的案件以及脫貧攻堅領域涉黑涉惡腐敗案件重點督辦。
大會上全體人員認真聽取學習。


